施工围挡应在基本构造统一的原则上,结合使用需要细化外观造型、色调,以及上墙内容的布置和形式,使其达到整洁﹑美观的效果并与周边环境协调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施工围挡墙面美化应进行整体方案设计,充分考虑区域特色和周边既有围挡风格,可以设置公益广告、商业广告或彩色绘画等内容。
二、宣传内容应和谐,健康,美观,公益广告刊载内容、形式和比例应符合现行文明城市考评标准,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不得布置商业广告。
三、城市中心区、门户区和城市主干道上的施工围挡宜采用现代、简洁、明快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,老城区、次要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宜采用具有传统风格,体现区域文化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。
四、施工围挡上的宣传或广告画面与墙体的连接应确保可靠、牢固、安全,铺贴平整﹑图案挺括。
五、涉及城市形象区域(中心城区主要路口、高速公路出入口、城市高速和铁路沿线等)建设工地施工围挡高度应综合考虑围挡本体结构安全和视觉效果,路幅宽度20m以上的,路口围挡高度不宜低于3.5m,横向跨度不宜小于15m。同一项目同一方向围挡高度宜统一,若有高低差,高低衔接处可采用阶梯状过渡,以免造成视觉突兀感和断层现象。
此外,施工围挡可根据项目特色和周边环境需求布置照明、绿化(垂直绿化花槽)等附属设施进行美化,固定式围挡上部宜设置喷淋降尘设施。